
李炳军,男,汉族,1963年2月出生,山东临朐人, 1984年7月参加工作,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学历,工学学士。
1980年09月至1984年07月,山东化工学院有机化工专业学习;
1984年07月至1991年06月,历任化工部办公厅科员、副主任科员、部长办公室副主任;
1991年06月至1997年08月,历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一组二秘、一组副组长、一组一秘兼副组长;
1997年08月任国务院办公厅副局级秘书;
2000年11月任国务院办公厅正局级秘书;
2007年09月任国务院办公厅副部长级秘书;
2013年07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、党组成员;
2015年06月任江西省委常委,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、党组成员;
2015年7月9日任江西省委常委,省人民政府副省长、党组成员,赣州市委书记;
2015年7月3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:接受李炳军辞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,并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;
现任江西省委常委,赣州市委书记。 |